。”
“但请注意,职务侵占它是一个特殊主体,必须要有职务。”
“可是,你跟小胖两人,实际上是个人合伙,股权对半。”
“属于自然人股东,并不是公司的员工。”
“没有职务,何来侵占一说。”
“虽说小胖未经你同意,私下把钱拿走,确实属于侵占行为,但却不符合‘职务侵占’这个罪名的主体构成要件。”
“这就是你去报案,为什么蜀黍不受理的原因。”
金胜话音一落,公屏上好多凑热闹的开始发言。
一个个都说‘学废’了。
连线对面的‘小哥’,在沉默了两秒钟,把知识消化完毕后,这才恍然道:“原来是这样啊!”
“那金律师,我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去处理?”
金胜端起旁边的水杯喝了一口,慢悠悠的开口道:“我刚才听你提到过,你们从一开始经营,就没有明确规定过各自的分工,或者定下相应的规矩。”
“这样其实很不好。”
“真要出点什么事,你很有可能找不到维权的方向。”
“直播间内,有准备、或者正在和别人合伙做生意的小伙伴们得注意了。”
“下面,我用‘小哥’的事情,来给大家提个醒。”
“如果这个钱,小胖本身就有管理权,而现在他拿走花掉,你去找他要,他不给你。”
“那在刑法上,涉及了‘侵占罪’。”
“但是....侵占罪,属于自诉罪名,需要自己去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
“如果,你们一开始就规定了,无论是谁要动用公司的钱,都需要经过对方同意才行。”
“包括支付货款、工资、租金....等等之类的。”
“可小胖却在没有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钱转给自己老婆、小舅子,那这种情况的性质就变了。”
“这里有个秘密窃取的行为。”
“也就是我们口中常说的.....盗窃。”
“发生在小哥身上这件事,其实最初是能用‘盗窃’去报案的。”
“可惜,他已经一只脚踏空了。”
“就算现在再去找蜀黍报案,我估计也有点悬了。”
听到金胜这么说,小哥顿时有点急了。
“金律师,这也不行,那也不行,该怎么办,还有其它办法吗?”
“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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