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议会闭幕前通过吗?」
亚瑟对此倒是相当坦诚:「恐怕悬。我昨天才去见过罗素勋爵和皮尔爵士,他们两个人的意见是现在的步子迈得太大了。所以,与其争取通过新《警察法案》,不如把现有法案拆分重审,先争取通过《大都会警察法案修正案》和《郡县警察法案》。按照他们的意思,如果今天我与金融城法团的谈判不顺利,苏格兰场无法合并金融城警队,那么就再拆分出一部《金融城警察法案》,起码先把金融城警队的组织架构以苏格兰场为样本规范起来。这三部法案届时将分三个会期依次通过,这样一来,遇到的改革阻力也能小一点。」
虽然亚瑟嘴上说的好像很为难,但实际上,皮尔和罗素主动提出分三部法案通过改革措施,早就远超亚瑟的最低心理预期了。
因为,哪怕后两部法案不通过,单单只是一部《大都会警察法案修正案》,便将苏格兰场的执法范围从目前的伦敦大都会地区、米德尔塞克斯、萨里、埃塞克斯和肯特辖区,推进至伯克郡和白金汉郡。而这也就意味著,今后苏格兰场的警员将可以名正言顺的进入伦敦周边市郡行使执法权力,而不必再经过当地市政委员会的特别审批。
除此之外,在皮尔提出的修正案中,不止全盘保留了亚瑟对於伦敦交通执法权力的声索,甚至还明确赋予了伦敦警方对抵达伦敦港及通过泰晤士河船舶的管辖权,允许苏格兰场登船检查防范走私并扣留超量火药和枪枝。
并且,原本许多苏格兰场执法的模糊地带,也在修正案中被正式明确了下来,警员将有权不经过治安法庭,直接对在公共场所滋扰他人的行为人处以行政拘留和罚款。
如果之后的《郡县警察法案》也顺利通过,那么今后除自治市警局外,各个郡也将根据自身情况建立起现代化的郡警部队,并且中央政府还将为这些警察部队提供至少25%的警务经费,剩余部分则由新开征的「警察税」补齐。
这也就意味著,警务专员委员会将会迎来前所未有的权力扩张,伦敦中央政府对于地方治安力量的控制力也将来到史无前例的新高度。
而亚瑟·黑斯廷斯爵士,这位警务专员委员会的实际话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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