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负责执行的丁莫有也从不问原因,只负责解决问题。
因此最终法院认为,白琳的供述属孤证,无其他证据印证,无法认定为有罪。
这也是为什么白琳最终只判了三年的原因。
至于汪明义为什么会这么做,他本人没有给出过答案。
或许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了,想著最后为自己女儿做点什么。
但周奕从他交代的一件事情里,能找到一些端倪。
他说自己,亲手杀死过自己未出生的儿子。
八七年,他在外面养了一个女人,一个长得和他的初恋何小花很像的女人。
对于这个女人的存在,他一直小心翼翼,不让任何人察觉到。
后来,对方怀孕了。
这让他欣喜若狂。
为了不让张家人知道,他万分的小心,产检什么的从来不陪对方去。
那时候他的能力和政策,都还很难把女人送到港岛或者国外去。
但他已经做好了打算,等孩子出生后,就把母子俩安排到南方去。
因为女人肚子里的,是个儿子。
一直到孩子六个多月的时候,都相安无事。
直到有一天,汪明义回到家,发现张红静和汪新凯都不在家。
但是书房里,坐著一个人。
他的岳父。
他顿时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是笑脸相迎。
结果他岳父拿出了一叠纸放在了他面前,然后笑著说:孩子挺健康啊。
那叠纸,正是女人一直以来的产检记录。
汪明义说,当时写字台上的台灯压得很低,他看不清对方的脸,只能看到对方被照亮的嘴和下巴,对方的嘴角挂著渗人的微笑。
这是他一辈子都忘不掉的画面,也是他挥之不去的噩梦。
后来,他把自己的孩子打掉了,为了给张家一个交代。
因为老东西告诉他,你在外面玩玩我不反对,但是搞出孩子来,你怎么对得起红静呢而他说的「打」,并非是带去医院打胎,而是真正的「打」!
他用棍子,在女人的哀嚎中,一下又一下地砸著对方的肚子,直到女人下身血流如注。
那次之后,张红静陪著他,去医院做了结扎。
他说自己躺在手术台上,感觉就像是案板上的肉。
所以从那天开始,他就一直在想怎么赚到够多的钱,然后远走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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