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害怕他抢掠,赶在河湟大战前卷起家当主动逃跑,使那里经过完整的均田,人均田地六到九亩。
他们的亩产其实并不算高,地都是一块块分下去,具体到每户按口分,土地贫瘠的地方就每口多分两三亩、肥沃的地方就每口少分一两亩,实际上也差不多家家户户都是这个收入。
只有七百多人例外,他们是帅府七个野战营里的河湟士兵和军官,只要有父母、妻子在原籍,乡里同样把这些士兵算作丁口,能多分四到九亩地。
元帅府七个野战营里河湟士兵有四千多人,但因为大部分士兵投降的时候乡里的地已经分完了,所以后期经过了调剂,其有七百多人的户籍还在河湟。
剩下在地方有家口的一千多户,都从湟水河谷搬到俱尔湾,那边有元帅府新开垦的地可以分配,帅府按人均二两狮子票补盖房子的钱,都安置了。
不过跟士兵在地方占人头分地政策相对应的,是这些士兵同时也会失去帅府对成家鼓励的额外月粮。
即便如此,在地方安家分地,带来的收入也比额外月粮多。
本身额外月粮就和兵粮不一样,兵粮固定,但鼓励成家的额外月粮不固定。
最早是依照士兵勋位,最低只有每月十五斤青稞面,但除了兵勋,还会因为驻防位置产生变化,比如南山堡驻防辛苦鸟不拉屎,就会多一些,基本上都按一百斤青稞面发。
还有的地方取得其他食物容易,就会用其他东西替代,靠山近的给茶、在海北海西给盐,还有的地方给烟草和酥油。
这都是陕北老兵才有待遇,后来分出野战和屯牧,开始发军饷,额外月粮就按照士兵意愿,可以折成狮子票、银两、青稞。
但总的来说,不如成家分地给的多。
这意味着湟水河谷十万百姓,人均原粮近一千二百斤,经过加工是八百多斤成品粮……这是非常高的粮食占有量。
对刘承宗来说,这份人均八百多斤的粮食占有量,在成就上的意义甚至超过了战场上正面击败敌军的任何一场胜利。
因为如果田地占有、粮食占有的本身不是人均,那么实际上在农业社会,人均数字就没什么意义。
比如同样是人均一千多斤原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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