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机构与娱乐设施于一体。
建成以后,门面统一出租,双方共同成立一家公司来运营它,介于到时候可能存在的各种难题,政府也将出面成立一个综合服务办公室来负责行政方面的管理与监督。
大概双方的意向合同也就是这样,但最后还有的谈,比如说双方的股权,谁应该占比例更重一些,共同成立的公司,高管该由谁来担任。
是政府这边出人呢?
还是陆阳这边出人?
财务的监督问题,商贸城周边的配套设施建设等问题,一桩桩,一项项,都得慢慢谈……
总之不是说钱到位了就行。
一顿饭顶什么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