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的。”
魏正宏沉默了几秒,嘴角慢慢弯起来。这一次的笑容,不是刚才那种淡到看不出来的笑,而是一种真真切切的、猎人看到猎物进入射程之后的笑。
“别打草惊蛇。”他说,“盯着他。他见过什么人,去过什么地方,说过什么话,我都要知道。另外,张启明那边,给他透个风——就说他要是愿意配合,我们可以不追究他的命。”
“明白。”
电话挂了。
魏正宏把照片收进信封,放回抽屉,锁上。然后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一口。茶已经凉了,苦味很重,但他喝得津津有味。
“沈墨。”他自言自语,“你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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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盐埕区。
陈明月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
她伸手摸了摸旁边的床铺,空的,被子叠得整整齐齐,枕头上有一个人形的凹痕,但已经凉了。她坐起来,披上外套,光着脚踩在冰凉的水泥地上,走到客厅。
客厅里没人。
台灯还亮着,桌上放着一杯水,水杯下面压着一张纸条。她拿起来,上面是林默涵的字迹,钢笔字,工整但潦草,像是写得很急:
“出门办事,中午回。别等我吃饭。”
陈明月把纸条折好,塞进袖口里。她走到窗边,掀开窗帘一角。外面的雨已经小了,但还没停,巷子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对面那栋楼的二楼,窗户开着,一个女人在晾衣服,动作很慢,像是还没睡醒。
一切都很正常。
但陈明月知道,不正常的事已经发生了。
因为林默涵从来不写纸条。他出门办事,从来都是当面跟她说,或者根本不告诉她。写纸条,意味着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来,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回来。
她回到卧室,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勃朗宁。和林默涵那把不一样,这把小一些,是比利时造的FNM1910,七发弹匣,握在手里刚好。她检查了一下保险,关上,把枪塞进床垫下面。
然后她开始梳头。
头发很长,到腰际,乌黑发亮。她每天都要花十分钟梳头,这是她从少女时代就养成的习惯。但今天她梳得很慢,每一梳都像是在数日子。
梳到第五十下的时候,她停了下来。
镜子里,她的眼睛有些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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