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彦是在王秦被抄家之后试图出逃时落网的。
他逃到了益州,想从益州走水路逃到南方,被韩烈安排在益州的情报人员截住了。
押回京城之后,刑部在他府上搜出了一本账册,账册上详细记录了他贪墨赈灾粮的每一笔账目。
十五万石粮食,被他以低价卖给了江南的几家米行,换成了白银,再通过王秦的关系把银子洗白,流入了王家的私库。
账册里还夹着一封信。
信是王秦写给王仲彦的,措辞隐晦但意思很清楚。
“苏某之事,宜速作处置。火龙烧仓,古已有之,当善用其法。”
这封信成了铁证。
信纸是王秦专用的宣纸,纸上印着左丞相府的暗纹水印。
笔迹是王秦的亲笔,和他批阅过的无数份奏折上的字迹一模一样。
刑部重新审理此案,王仲彦对贪墨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