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就要了。
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以霍梅学习过的知识和理论,知道这种人最看不起抠抠搜搜的人,所以今天她必须也要大方到底,这样才能获得沈薇更多的好感。
而事实证明她是对的,帮沈薇买了一堆衣服之后,沈薇对她的态度就更亲昵了,走在街上都是一直挽着她的胳膊,亲密无间的样子跟亲母女没啥区别。
所以霍梅觉得,沈富贵以前说沈薇难伺候,其实是他根本不懂沈薇。
别看她是个大学教授,现在还成了院士,但她其实跟大多数年轻女孩子一样,喜欢逛街,喜欢漂亮衣服,喜欢高级香水和名牌手表。
沈富贵之所以觉得她难伺候,是因为两人根本不在同一个层次,就沈富贵那见地上掉了两分钱眼睛都会冒光的样儿,估计沈薇看了就会心烦,又怎么可能相处到一块儿?
又去别的地方逛了一会儿,沈薇便找了个借口回家了,临走时还跟霍梅约好,下个周末还要一起去香山公园看枫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