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死!”
话音落下,马煜眼神也变得冰冷无情,转过身:“杀!”
刀砍断骨头的声音在耳边炸响。
空气中血腥味浓郁的令人作呕。
血水顺着台阶蜿蜒而下。
作为一个现代人,平时杀猪杀羊都很少见,更不要说这样大规模的杀人。
马煜胃中一阵阵翻涌,好半天才将这种生理不适强行按压下去。
他知道,封建王朝不肯能不死人的。而作为皇上手中的一把刀,他总要面临这些。
当最后一个脑袋滚落后,庭院里静的可怕。
“啪啪啪!”
一阵巴掌声传来,始终未动的朱元璋忽然鼓起掌来。
所有的目光,颤巍巍的朝着朱元璋看过去。
朱元璋身上所散发出的气势,依旧震慑的人心尖发颤。
他点点头,冲着马煜竖起大拇指:“马爱卿,有你,朕甚是欣慰。”
说罢,端起桌子上早已经凉透的苦茶,一饮而尽。
满意的点点头:“爱卿款待的很好。”
朱元璋走了。
一众大人恭送朱元璋离开,和马煜告别之时,才发现自己双腿已在微微发抖。
朱元璋可怕吗?
当然可怕,作为开过皇帝,他杀人无数,手段雷霆,眼中容不得沙子。
可至少,朱元璋还能够去揣度心思,他稳坐高台,需要权衡利弊,也能让人抓住生机。
可马煜呢?
他才是真正的阎王爷。
他喜怒无常,令人难以琢磨。做事没有章法,做人不讲情面。
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魔鬼。
欧阳伦不过是和他有口舌之争,就能费尽心思揪出这么大一桩案子出来,勋贵官员要被杀的,怕是不下百人了。
更何况,明明马煜的靠山就是马皇后。马皇后偏爱这个最甜的女婿,这也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按理说,身为马皇后的侄儿,马煜更该和欧阳伦搞好关系,人家偏不!
现在好了,人杀了,安庆成寡妇了。
“各位大人,看大家也没吃好,不如换个地方,重新备上酒菜,让各位大人能畅饮?”马煜说的谦逊。
众人看她,眼中已有三分畏惧。
少年白袍最是阳光洒脱,可马煜白袍浸满鲜血,一双布鞋更是染成红色。
那吃的是饭菜,还是断头宴?
“不了,不了!”众人连连摆头。
哪怕是徐达、常遇春这等性情暴躁之人,也硬生生挤出一个笑容。
温声细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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