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辟地头一遭。
这个时代的话本小说,多是短篇,讲个故事,说个道理,三五回就收尾。
长篇不是没有,可像《西游记》这样结构宏大、人物鲜明、想象奇崛的,一部都没有。
马煜深吸一口气,落笔。
他写得快,字迹却一丝不苟。
那些文字像是早就长在他脑子里,不需要想,不需要编,只需要一笔一划地誊写出来。
写到石猴出世,写到水帘洞天,写到拜师学艺,写到七十二变。写到第三回结尾的时候,他的手已经开始抖了。
手腕酸,指节酸,整条胳膊都在发酸发胀。
马煜放下笔,甩了甩手腕,看着桌上那厚厚一摞宣纸。
三回,才三回,他的手就已经快废了。这要是写完一百回,他这只手怕是要截肢。
他叹了口气,靠在椅背里,苦笑着摇摇头。
幸亏自己有“书法大成”这个技能,写字不费力,笔锋自带风骨。可就算这样,三回写下来,也是叫苦不迭。
他忽然有点理解,为什么古时候的长篇小说那么少了。
不是没人想写,是写不起。百万字的稿子,一笔一划手写出来,光抄一遍就能把人抄死。
哪像后世,键盘一敲,屏幕一亮,几千字嗖嗖就出来了。
“不行了,”他自言自语,“明天再写。”
他站起来,腿有点软,走到床边,衣服都没脱,倒头就栽下去了。
次日,马煜上朝。
平日里都是护院牵着马车送他上朝。
今日亦是如此。
只是马煜将手稿也给带上来,先放在马车上。
朝堂上,有了昨日的教训,文武百官明显老实了不少。对于马煜,更是能避者避,尽量不要去招惹。
可怜了马煜,在朝堂上观察了半点,都没有打瞌睡,硬是没能有个好的人选。
最后挑选了个长得丑的,不痛不痒弹劾了一下。
走出皇宫,马煜开始怀念当初弹劾欧阳伦的时候了。
别看欧阳伦嚣张,可人家犯的事也够大,牵涉的人也够多啊!
如今没了欧阳伦,还有常茂。
看来自己要将常茂给盯紧了,能不能达到博览群书巅峰,这一下就要全靠常茂了。
马煜的马车刚到沈家商铺门口,沈青已经从里面迎出来了。
“子谦兄来了?”沈青亲自掀车帘,那殷勤劲儿,比接驾还夸张,“快下来,让我看看。”
马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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