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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前半部分写着领养推广合作,后半部分却出现了多项让人不安的条款。
【甲方拥有动物肖像及相关内容的独家使用权】
【乙方不得擅自带动物离开指定拍摄地点】
【合作期间产生的直播收益归甲方所有】
【乙方提前退出,需赔偿八万元】
林见秋把合同翻到最后。
还有一条内容被加粗标注。
【甲方有权根据拍摄需要,单独安排动物进行寄养及运输】
弹幕很快发现了问题。
【这不是救助合同】
【这明显是把猫交出去】
【八万违约金也太夸张了】
【还可以单独运输,谁知道会把猫带去哪里】
苏云让她把账号主页打开。
主页上大多数内容都是猫咪和狗狗的短视频。
每条视频的画面都很精致,标题也非常煽情。
【被遗弃的小猫终于有了家】
【三天不吃饭的流浪狗终于笑了】
【没有人要的病猫,遇到它以后改变了命运】
视频评论区里,不少网友留言询问领养。
账号却几乎不回复具体信息,只统一引导到私信。
江小曼快速查完公开资料。
“这个账号没有登记为公益组织。”
“营业主体是一家宠物用品销售公司。”
“公司成立一年半,经营范围里没有动物救助。”
苏云问道:
“他们有没有公开过救助账目。”
“没有。”
“有没有发布过动物后续。”
“只发布到送医和被领养的阶段,后面基本没有记录。”
林见秋的手指慢慢发凉。
“他们之前说自己不接受捐款。”
“只靠品牌合作和直播收益维持。”
苏云看着那份合同。
“如果只是拍摄合作,为什么要转移动物控制权。”
“如果只是救助推广,为什么要求独家收益。”
“如果只是帮你承担医疗费,为什么要设置八万元退出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