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不起。
狐狸:“呵呵。”难道不是因为你吗?
主角把东西吃完了,抬头看见白宸正一瞬不瞬盯着自己,他摸了摸肚子,不好意思的偷眼瞧白宸,小手紧张的捏着衣角,看那模样好像有些怕白宸嫌弃似的。
“吃饱了要运动一下,你去给我端盆洗脚水进来吧。”白宸假装没看见他的反应,又命令道。
主角唯唯诺诺的出去了。
“你不是同情他吗?为什么还要奴使?”狐狸趴在床榻上,呆滞的眼目中有了些许变化,眼珠在微微的转动。
“那是突然的同情,不是永远的同情。”白宸将穿着的紫靴脱下,其实他可以不用洗脚的,就是想把新收的仆从使唤使唤。
没一会儿,顾世景端着一大盆温热的洗脚水进来了,看见白宸坐在床边,赶紧把盆子移动过去,视线便从一盆的清水落到了白宸的那双脚上。
白宸的脚很白净,犹如玉石一般白皙顺滑,脚型也很漂亮,脚趾圆润,指甲盖上还透着红粉,脚踝处的骨头与筋也清晰可见。
它并不像女人的脚一般可爱,只一眼就能看出是一双男人的脚,但是却又比女人的脚有看点,劲瘦而有力。
顾世景紧紧盯着他的双脚,看着它们探入清水中,像一块被打湿的美玉,十分晃眼。
“你……”顾世景抬起头,望向冷漠的白宸,“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