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家双手接过书,语气郑重:“谢谢向前哥,若有看不懂的地方,我明天再来请教你。”
他拿着书回到自己房间放好,又转身进了火房。美姣还在洗碗,灶台上沾着做菜时溅出的油渍。兴家没说话,默默拿起抹布,蘸了热水,低头擦拭起来。
自从那次在城里的深夜长谈后,兴家渐渐接受了与美姣之间这种朋友的关系。
他们不再刻意靠近,也不故意疏远,只是在同一个屋檐下,各自做着力所能及的事,像两棵相邻的树,在不知不觉中,生长出另一种默契。
两人默契得打扫完卫生,美姣烧了一锅水,准备泡脚睡觉。
兴家见美姣把脚浸泡在一个大的木桶里,也顿时觉得累,脱掉袜子,跟美姣面对面坐着,把脚浸泡在了热水里。并且抱着书看得很认真,没搭理美姣。
美姣终于忍不住,“你一个晚上都不说话,咋地,在生我的气?”
平时兴家叽叽喳喳像只麻雀一样,说个不停,美姣觉得他挺烦人的。今天不说话,她突然就有些不适应了。
“没有生气啊,你没看我在认真看书么?”兴家从书本里探出头,露出一抹顽皮的笑意。
“什么书,给我也看看!”没人跟她说话,美姣觉得太无聊了。
“哝,给你!”
美姣接过书,打开封面一看,《孙子兵法》,“这书很好看么?”
“我觉得很好看,就连我这个平时不爱看书的人,都被里面的故事吸引住了!”兴家低头,脚搓脚。
“好吧,明天我也去找向前大哥借书看!”美姣随便翻了几页,便把书递给了兴家。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兴家便收拾了几件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裳,踏着晨露回了村。
路过集市时,早市正热闹。他先在熟悉的摊子上称了一斤花生糖,想起襁褓里的侄女还小,牙都没长,便又转身去副食店买了一斤白糖。
手在口袋里摩挲着剩下的几张票子,他心一横,走到肉摊前挑了块肥瘦相间、足足五斤的上好五花肉,那红白分明的纹理瞧着就喜人。
最后,他也没忘了捎上一瓶醇烈的二锅头。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自己若不在家,唐花妹是断舍不得割半斤肉给家里人打牙祭的。
走路回到村里,炊烟正从各家各户的屋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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