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玲早就预定他了,我还是算了吧。”
兴家揉着被掐疼的胳膊,却突然凑近美娇,咧嘴一笑:“我才不要翠玲呢,我就要你。等我把你娶回家,一天打你十顿,看你还敢不敢掐我!”
这话一出,桌上顿时安静了。美娇愣了两秒,整张脸涨得通红,抄起筷子就往兴家头上敲:“做你的春秋大梦!还想一天打我十顿?我现在就先打你二十顿!”
兴家一边躲一边笑:“哎哟,轻点轻点!我这不是先过过嘴瘾嘛!”
这时,服务员端着一盘色泽红亮、香气扑鼻的大猪蹄走过来,恰到好处地打断了这场嬉闹。兴家立刻被吸引了过去,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那盘肘子,刚才的“豪言壮语”早就抛到了九霄云外。
美娇看着他这副馋相,又好气又好笑,低声嘟囔:“就这德性,还想娶媳妇,媳妇看到你这吃相,早跑没影了...”
“媳妇要娶,猪蹄也要吃!”一盘猪蹄有四块,兴家夹了一个块最大的给张向前,又给林昌盛夹了一块,随后又给美娇夹了一块,“好好啃你自个的肘子,别又说我吃独食……”兴家分肘子时,说话带着坏笑。
“你好好啃你自个的蹄子吧,我啃的是猪肉!”
不一会儿,点的菜都陆续端了上来,四个人四份菜,吃得大家心满意足。这也是林昌盛活到十八岁吃得最好的一顿饭。
林昌盛一边吃,心里一边想着,这城里的生活可真好啊,有这么多好吃的,还有这么多新鲜玩意儿。看来,姐姐说得都是对的,生活在山里,永远都是井底的蛙。
对于他这样一个生活在大山里的男孩,想要逃出大山,改变自己固有的狭隘认知,唯有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