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哥哥兴国家。
偶尔去集市的出租房住几天。两个年轻人兜里有了钱,便有了安排自己生活的主动权。父母也不再着急忙慌催促他们结婚。
红艳这段时间自从手里握着几千块钱以后,就像农奴把身翻。有事没事,三天两头往集市上跑,把那些平时看中没钱买的衣服,都买了回来。
还没到过年,早已经给孩子们置办好了新衣服。家里饭桌上,餐餐大鱼大肉,吃得孩子们满嘴是油,天天跟过年似的。
唐花妹看着她那得意的样子,忍不住埋怨,“艳儿,有钱也要省着点花,吃不穷,穿不穷,算计不到才是穷。有钱的时候,要多想想没钱的时候。你大手大脚把钱都花光了,等到着用钱时,可咋办?”
唐花妹很想把家里的财政大权揽过来,可红艳口口声声说,如今她就是家里的女主人,家里的财政大权当然是她掌管。
“妈,赚钱不就是用来改善家里生活,钱啊,只有用在自己身上,吃到肚子里,才是钱,拽在手里就是一张纸,懂么?再说,孩子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让他们吃好,怎么长身体呢?你和我爸穷了一辈子,都这个岁数了,再不吃不喝,过几年往床上一躺,想吃都吃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