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十九年,腊月。登州。
腊月初九,夜。
登州外海,一场蓄谋已久的劫杀,落了下来。
遇难的是一支商队。十六条商船,从新罗回来,满载银铜与皮货。船队行至登州外海八十里的海面,夜色里,围上来四十多条快船。船帮上没有旗,可船上的人,训练有素:火箭齐射,跳帮夺船,杀俘焚舟,一气呵成。
商队的护卫拼死抵抗,护着三条船,逃回了登州港。
天亮的时候,登州港炸了。
逃回来的船,桅断舷裂;船上抬下来的人,一具,又一具。有个老船主,跑了一辈子海,儿孙满堂,这一夜,三个儿子,死了两个。老船主抱着小儿子的尸首,坐在码头上,一夜,没有说一句话。
第二天清晨,老人松开了手,站起身,做的第一件事,是往知府衙门走。
他身后,跟的人,越来越多。
抬棺的,抬伤员的,捧着死者衣冠的。登州城的百姓,从四面八方,涌了出来。码头上歇工的力夫,茶坊里歇脚的客商,连同那些平日里最和气的商铺掌柜,全都放下了手里的活计。
伤员里,有个十六岁的学徒,胸口中了一箭,救回来,烧得迷迷糊糊,嘴里,反反复复念叨一句话。医馆的大夫凑近了听,听清了,红着眼眶,原样记了下来,呈给了知府:
“他说的是,'船上的旗,小的认得。'”
“去年,也是这伙人。官府说,是海匪。”
“海匪,海匪有官船坊的船板?”
到知府衙门前的长街,人,已经望不到头。
老船主跪在衙门前,把一顶儿子的孝帽,举过头顶,只说了三句话:
“草民一家,跑了三十年海。”
“海上的规矩,货,可以抢;钱,可以夺。人,不能杀。”
“今日,草民斗胆,问朝廷一句话,这杀人的账,谁,来给草民算?”
知府大人,官服都没穿齐整,抢步出衙,扶起老船主,当街,立下了军令状:“本府即刻具本上奏!登州的每一笔血账,朝廷,一个都不会漏!”
消息,当日下午,就顺着电波,传遍了整个天下。
天下,炸了。
《大唐日报》的号外,连夜印发:“倭寇屠我商船,登州百姓抬棺请命”。号外上,登了那位十六岁学徒的话,登了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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