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家人,对不起无辜的孩子,她甚至不知道孩子今后问起自己的爸爸时,她该如何回答?
其实,在吃着张某“碗”里的同时,刘俊卿又瞄上了本厂女工杨某的“锅”里。杨某原来也在车间工作,被刘相中后,他把张某弄到宾馆当经理,把杨某安排在身边当“秘书”。被刘俊卿“宠幸”后,2001年5月9日,刘安排与酒厂有业务往来的商人潘某在合肥为其购买了一套购入价为21万余元的房子给其居住,支持杨某在合肥独立做生意。后在省纪委对其问题进行调查时,刘俊卿又安排潘某作假证。
2002年,刘俊卿又出资23万多元,在合肥买了一套商品房送给杨某作为公司的办公室。而杨某的公司是专门给双轮集团推销打火机的。杨某的姐姐则在涡阳县城开家商行,专门经销双轮集团的系列酒。案发后,杨某不知去向。
案发前的几年,刘俊卿游走于合肥、南京的几个情人之间,根本没心思经营企业了。
刘俊卿女人多在当地从上到下是公开的秘密,2004年4月22日刘被执行双规措施后,办案人员从他的办公室里光是伟哥就搜出来10多瓶。
刘俊卿案子有很多“亮点”,这是开庭前人们就预料到的。但当刘俊卿亲口承认他有13处房产时,还是让旁听者感到震惊。
公诉机关当庭举证,刘俊卿除了在涡阳有6套别墅、商住房和门面房,在合肥还有3套房子,其中2套送给*杨某;2001年6月1日,花181万余元在南京中山南路购入3间门面房;2003年3月,刘俊卿让无锡的华老板出资123万多元在白下区梅花山庄为自己购置一套带车位的住房,被送给*张某居住。
2003年1月3日,张兆侠出面,用233万元在上海市购入门面房一套。
这13处房产,不包括增值部分,仅购入价就达758万余元,而其房产大都购置于2000年前后。这13处房产中,有一套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刘俊卿和张兆侠的养女的,购房时间是2001年,当年他们的养女才1岁。而当年,涡阳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仅有5240元。仅房产一项,够一个工人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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