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手枪。”
“什么时候?”
“1980年夏天。后来我又利用上夜班的机会,先后加工了第二把和第三把。这两把更小巧,威力也更大。”
“子弹呢?”
“我用那个菱形的螺丝钉,自己磨了磨,稍加改造,就成了螺丝钉子弹。”
张明高说这话的时候,脸上甚至带着一丝得意,
“我试了一下,杀伤力不小。”
“你在哪儿试的?”
“先是在偏僻的地方,长风乡那边,对着树打。树没什么反应。后来我就找动物试,打鸡、打猫。效果真的挺好。”
---
“枪有了,接下来就是搞火药。”
张明高说:
“我骗我大姐夫,他叫袁国平。我拿他爹的猎枪火药购买证,在武汉买了火药,自己做了手枪弹药。”
“你大姐夫知道你拿火药干什么吗?”
张明高摇摇头:
“不知道。我骗他说是帮朋友买的。他也没多问。”
他轻轻吐出一口气。
“有了枪,有了子弹,我就可以杀人了。”
“但我不能一上来就杀人,我得先练。一是练身体素质,我个子不高,身体也瘦,打不过别人不行。从那时候开始,没事儿我就举哑铃。二是练心理素质,我从小有点胆小,我得先克服我的恐惧。”
审讯的警察听到这里,后脊梁已经有些发凉了。
“所以你就去杀无辜的路人?”
张明高干脆地承认:
“对。从1983年12月30日开始,到1988年8月26日,我先后六次开枪打路人。死了四个,重伤三个,轻伤一个。”
“就为了练胆儿?”
“对。杀人这种事,第一次害怕,第二次就习惯了。”
张明高说得轻描淡写,
“到后来,我开枪的时候手都不抖了。”
张明高说:
“练完胆儿,我就该搞钱了。要实现我的计划,没钱可不行。”
1987年6月1日,凌晨五点。
张明高翻墙窜入了汉正街的土产日杂商店,值班营业员李某,一个老实巴交的中年人,正趴在柜台上打瞌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