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七八糟堆着些柴草、空酒瓶之类的杂物;东厢房更是一片黑洞洞的,臭气扑鼻。
也就是说,他家东南两面都紧挨着人来人往的道路。
就在众人眼皮底下,龙治民竟干出了一桩禽兽不如的事。
时光推移到一九七七年,龙治民已是三十有六。他虽说身材矮小,属于浓缩型的,可身上各类“零部件”倒也一切正常。
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子,他自然也有需求。然而凭他这副形貌,哪家的正经姑娘能看得上他?
这天,他实在憋闷得难受了,本想自行解决,可偏偏懒到了骨子里,连动手都懒。
他转而动起了脑筋:正常的女人哥们儿找不着,那找一个不正常的,总成吧?
这厮出门,竟设法哄骗了一个有智力缺陷的女子回到家中。回家之后,便将其强行玷污,聊以泄欲。
没几天,就有民兵发觉,将那可怜女子解救了出去。按理说,这种行径已属诱奸,足够判刑,可不知什么缘故,此事竟无人追查,最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自打龙治民糟蹋了那名智障女子,村里人对他更是恨得咬牙切齿,冷眼横对。大家觉得,此人品行实在太卑劣,怎能干出这样下作的事。
这时的龙治民,倒也就这点本事,只敢朝一个痴傻女人下手。他可没有后来那“双桥老流氓”的本事,隔三岔五便能出去犯下奸案。
尽管村里人对他指指戳戳,可龙治民是何许人?一个混不在乎的街溜子,这些议论他全不放在心上。
三十好几的人,没个正经活计不说,还好吃懒做、一身臭毛病,用如今的话讲,便是典型的矮穷矬。
不过,他自觉肚里也算有点文墨,毕竟念过小学,还在月下苦读过。
后来,为能讨个媳妇,他竟作诗一首,准备用来征婚。那诗的原文虽已不存,但依着当时的社会背景和他自身的条件,大致可以还原出一首打油诗来:
“家穷人丑,一米四九;小学文化,农村户口;破屋三间,分币没有;今在这里,广征女友;革命道路,并肩携手;你愿否?”
想来也就是这么个意思。
可惜,找老婆这件事,单凭一首打油诗是断然行不通的。龙治民的口碑实在太差,正经人家的姑娘,绝不肯嫁给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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