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照檀在三只封套上分别写下门、车、库。程敬安的名字,她没有添上任何一个封目。
第一封里是沈府西角门旧簿的核见纸,后附罗平按过指印的私下问记。前者只证一车顾氏旧妆奁进门、外院暂收,库讫号与领讫押皆空;后者只证有一名未具名的外院管事接缰,让车辆在常规卸杠路线前转往西边。
罗平没有听清那人的姓名,停月钱簿上的程敬安也只与当日职差相合。两张纸不能替彼此说出“接车人就是程敬安”。
第二封放德顺车行的修轮与赁车核见。辛三灰车已经由车戳和左后补箍锁定,车行的十二件与沈府的十一件半却只是绳套、抬位两种计数口径。沈照檀把“数目不合”四字从封目上划去,改成“计法不同,物件增减未明”。
第三封最厚,双族核见的库目在前,只到八只现箱未见紫檀匣、另三箱旧注外院修整;其后是同成铺清课夹单抄记、广汇钱庄五项核见和沈府停月钱回札。
她在同成抄记旁另贴一条窄签。
“三具旧妆箱无箱号、尺寸与箱内物,是否为库目末三项未明。”
又在钱庄核见旁写:
“临时公差银无官署、差号及上款印,只见票面名目。”
青黛替她理完封绳,问:“三个封目都不写程敬安,大理寺怎么知道该找他?”
“写在总陈上。”总陈只有一页。
沈照檀没有写紫檀匣,也没有写十二册薄账。她把三路材料各自能到的地方压成一句:退奁车自西角门进入后,现存门、车、库记录未能闭合,程敬安与相应时日西角门车马职差、转外差及修整款承领姓名相合,请列待问,核其是否经手及外差内容。
页尾另有一行:“此陈只主张交割中断,不主张物件失窃。”
* * *
辰正,大理寺值房把三只封套并排放在案上。
收状书吏先看封目,没有拆。
“门簿是沈府的,车簿是车行的,库目还是沈府的。”他道,“夫人若说娘家少了旧奁,该去京兆报失,不该附在谢无咎现案里。”
“我没有报失。”
“那为何送来?”
“现案正在核十五年前旧材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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