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还有四天就要开庭,检方这边不会再发出什么通知。
“他们决定不起诉。”
这一瞬间,我紧绷多日的情绪,全然松懈。
“今天上午,检察委员会开会讨论了这个案子。投票结果是多数赞成不起诉。理由是: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您对火灾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您的行为已经尽到了一个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当时条件下所能尽到的义务。”
“不起诉决定书,什么时候能下来?”
“最快明天,最迟后天。一旦下来,您就可以离开了。”
“辛苦你了陈律师。”我露出火灾发生以来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这个案子,全靠你和老刘,谢谢。”
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看守所的这一天,管教打开监室的门,叫了我的名字。
我跟着他走到办公室,民警把一份文件放在我面前,指了指签名栏。
确认过内容,我拿起笔,签了自己的名字。
他们核对完,抽出其中一张,盖上公章,递给我。
“去领了个人物品,就可以走了。”
走出看守所大门的时候,是中午。
阳光很好。冬天的太阳,不刺眼,暖洋洋的,照在脸上,像是一层薄薄的纱。
我站在门口,抬头眯眼望向天空。
不远处,江翊和元溪站在车旁边。
看见我出来,元溪朝我奔来,把手里的花束递给我。
我接过,还未说话,她就猛地抱住了我,嚎啕大哭。
我也哭了。
“凌凌,”她声音哽咽,“你回来了。”
“嗯。”
“我们都好想你。”
“我知道。”
江翊走过来,默默接过我手上的东西:“上车吧,外头冷。”
车子驶出看守所区域,汇入主干道。
“安安呢?”我问。
“去上学了。”江翊说,“我怕万一有变故,没告诉他您今天回来。”
“他还住在秦骁宇那儿么?”
江翊没有说话。
元溪握着我的手,忽然重了一下。
我侧过脸看她,就见她眼眶又红了。
我摸了摸她的脸颊,手和她紧紧握在一起:“我回来了,没事了。”
回到帆船墅,我下了车。
我走了两个多月,一切还是老样子,仿佛我不曾离开过。
元溪拉着我的手进院门。
大门敞开着,门口放着一个烧了碳的火盆,旁边还有一盆水。
“这周嫂,跑哪儿去了,”江翊说着,就快步进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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