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一旦周劲川把饭馆的钱骗到手,早晚会把她踢开。
而且,他坚信林秋云绝对不可能狠下心跟他一刀两断。
因为他们之间还有一个最重要的纽带,那就是他们二十岁的儿子。
虽然儿子前两年去了外地当学徒,逢年过节才回来一趟,但是那毕竟是林秋云身上掉下的肉。
女人就是这样,只要有了孩子,心肠再硬也得软。
平时林秋云最疼这个儿子,什么好东西都留给他,也最爱惜名声了。
为了儿子儿媳,她怎么可能真愿跟着别的男人跑?
紧接着,陆建平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分析有理。
他断定,林秋云现在拼命赚钱,肯定是为了给二十岁的儿子攒钱。
既然为了儿子,她赚的那些钱就全都是他们陆家的财产。
既然是陆家的财产,怎么能容忍野男人惦记?
于是,一个念头越来越清晰。
只要他主动去饭馆找她,当面认个错,说自己一时糊涂被陈小曼骗了。
随后告诉她,现在已经把那个破鞋赶走,以后只跟她好好过。
既然他已经回头,林秋云肯定会顺着台阶下来。
毕竟他才是原配丈夫,有儿子这层关系在,只要一服软,林秋云肯定会心软原谅他。
虽然刚才丢尽了脸,但是只要林秋云肯回来,这乱糟糟的家立刻有人打扫,每天下班也有热乎饭菜了。
更关键的是,只要复婚,那家日进斗金的饭馆也就是他的了。
每天大几十块的进账,还有装满大团结的铁盒,全能落到他手里,以后他就是大老板。
想到每天能赚那么多钱,陆建平心里那点屈辱感瞬间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阵难耐的火热。
他从床板上站起来,觉得浑身都有了干劲。
他根本不管地上的玻璃和脏被子,直接走到旧木柜前打开柜门,翻出了一套逢年过节才舍得穿的灰色中山装。
这身衣服还是林秋云前两年省吃俭用给他做的。
虽然布料不算多好,但是熨得笔挺,没有一点补丁。
陆建平换上衣服,走到水盆边用冷水洗了把脸。
紧接着,他对着缺角的镜子梳了梳头发,把刚才的狼狈全洗下去,试图让自己看起来还是个体面的干部。
收拾妥当后,陆建平看都没看满屋子的烂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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