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那种没有被任何东西污染过的、纯粹的、原始的生命力。
她在爱里长大,被父母捧在手心,从来没有被抛弃过、被冷落过、被忽视过。她的世界里不存在“你会不会离开我”这个问题,因为她从来没有被任何人离开过。
她是我见过的最完整的人。
而我,是一个从六岁起就开始碎裂的人。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挑完那条项链,又看了一个手镯,又试了一对耳环。她和柜姐聊天,语气随随便便的,不像是在买几十万的珠宝,更像是在菜市场挑白菜。柜姐问她要不要再看看别的款,她歪着头想了想,说“好啊”,然后就真的看了起来,认真得像在做功课。
我看她看了多久?我不知道。可能是五分钟,可能是十分钟,可能是这辈子最长的十分钟。我看着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表情,每一个无意识的小习惯——她思考的时候会咬下唇,她犹豫的时候会把头发拨到耳后,她做决定的时候会轻轻点一下头,幅度小到几乎看不见。
我在那一刻做了一个决定。
不是“我要追她”,不是“我要认识她”,不是任何正常的、理性的、可以被社会规范接受的决定。
是——我要她的光。
我要她身上那种我从未拥有过的、完整的、没有被任何人伤害过的光。我要把它偷过来,占为己有,镶进我胸口那个空洞的边缘,让它永远照着我。我不要它照任何人。我不要它熄灭。我不要它有任何一个瞬间不是为我而亮。
我知道这不对。我知道这种想法是病态的、疯狂的、不可理喻的。我知道一个正常人不会在看到一个人的第一眼就决定要占有她的全部光芒。但我不正常。我从来没有正常过。我只是把不正常藏得很好,藏了二十多年,藏到所有人都以为我很正常。但在见到她的那一刻,所有伪装都碎了。那个被我压在最深处的、六岁的、站在半开的门前的小孩,终于等到了那个让他回头的人。
我等到了。
然后我走过去,用我二十多年来在商场上学会的所有技巧——那些冷静、克制、不动声色的算计——对柜姐说了一句话。
“这个,还有她看过的所有,包起来。”
她转过头来看我的时候,我看见她的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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