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调来的雄兵,不过一捧沙砾;更有玄卫、黄卫如影随形,胜局早定。
可怎么赢、赢得多狠,才是真章。
宁王眯眼望向北方,语声冷硬:“现任大汗鬼力克,骄狂得没边儿。”
“三年前就屡次纵骑犯界,挑衅我军。只因大宁城坚壕深,他不敢硬啃。”
“他们养马用的是黑河畔最肥的苜蓿,挑的是漠北最快的血统——咱们的马追不上,更跑不死。”
“所以,得把他们钉死在城里,一个不留。”
“撤退的门,必须焊死。”
“大宁沦陷前夜,我埋在他们帐中的细作飞鸽传书——鬼力克正暗通鞑靼,若叫他溜了,怕是要举族投靠,反成肘腋之患。”
朱高煦面色一凛。强攻?不妥。兀良哈人守城虽糙,但哨骑撒出去百步外,大军未至,人早惊飞。鬼力克若见势不妙弃城遁走,夺回一座空城,不如不夺。
正思忖间,朱高燧忽然开口,声音不高,却像匕首出鞘:“怕他跑?那就先让玄一他们摸进城,盯死几个汗帐里的主心骨。”
“咱们只带三千轻骑,扎营在大宁城两里外——不远不近,够他们松懈。”
“等玄一递来信号,我们立刻锁死四门;后队主力趁机压上……一网打尽,连根拔净。”
朱高煦领兵冲阵,朱高燧专司运筹——兄弟俩在外厮杀多年,早已成了默契的刀与鞘。
朱高燧的主意,向来带着三分阴鸷、七分狠准,合他本性。
可战场从不讲仁义,只认生死。《孙子》早把话撂透了:胜即正道,败即尘土。
谁还计较手段是阳谋还是暗火?
朱高煦咧嘴一笑,拇指朝三弟狠狠一翘。
两人相视,眼底俱浮起狡黠而锋利的光。
“老三,蔫坏还是你地道。”
朱高燧故作腼腆,扇了扇衣襟:“二哥抬爱。”
朱权听着这笑声,后颈汗毛齐刷刷竖起,鸡皮疙瘩爬了一臂。
四哥家的崽子,没一个是省油的灯。
说干就干。
朱高煦、朱高燧翻身下马,传令分兵。
九朱高煦率三万精锐为先锋,铁蹄踏开晨雾,率先疾驰而去;朱高燧则统十二万主力,稳扎稳打,衔尾相随,始终与前锋保持十里间距,如弓弦蓄势,随时可发。
距大宁府仅三十里时,大地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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