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编辑加的按语:“本文作者系《某某庄园的秘密》等多部畅销小说的作者,其作品以刻画女性心理细腻著称。”那行小字,像是在提醒读者:这才是男人该写的书,这才是女人该读的书。
他的小说玛丽读过。写的是乡绅家的女儿在舞会上遇见心上人的故事。写得不错,细腻,温柔,体面。可那不是她写的。她写的不是花园里的玫瑰,不是客厅里的闲谈,不是壁炉边的温情。她写的是工厂里的女工,产床上的产妇,被甜酒害死的婴儿。她写的不是女人的本分。可那是她的。
还有一篇更直白的。没有署名,只用了“一个普通的读者”这样的落款。可那措辞,那语气,分明是某位同行的手笔。
“托马逊的那些书,诸位不妨仔细想想,究竟是出自谁的手笔?班纳特先生——对,就是那位住在朗博恩、终日把自己关在书房里的乡绅。他读了半辈子书,写了半辈子笔记,女儿不过是他推到前台的幌子罢了。这种事,在文学史上也不是头一回了。一个父亲,把自己写的书冠上女儿的名字,博取一些同情与关注——这有什么奇怪的?至于那位班纳特小姐,她不过是站在台前,替父亲承受那些不属于她的赞誉罢了。可怜她小小年纪,就被推到这个位置上,也不知道是福是祸。”
这话说得滴水不漏。既肯定了那些书的价值,又彻底否定了玛丽的作者身份。而且还带着一种居高临下的“同情”——不是责怪她,是可怜她。可怜她被父亲利用,可怜她承受不起那些赞誉。
这话比直接的攻击更恶毒,因为它披着一层善意的外衣。
玛丽盯着那行字,盯了很久。父亲代笔。她想起父亲坐在书房里的样子,手里拿着她写的稿子,看完,放下,说“写得不错”。就这几个字。他没有代笔,他只是那个第一个读她故事的人。可那些人不信。他们宁愿相信那些书是父亲写的,是舅舅买的,是哪个男人写的。就是不相信是她写的。因为她是个女人。
更有甚者,开始翻玛丽的旧账。
一篇文章详细描写了她在麦里屯舞会上的“不合群”。“那位小姐,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手里捧着一本书,不与任何人交谈。舞曲响起时,她也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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